據悉,“可行技能”,或許說與之類似的歐美國家的“最佳可行技能”(BAT,BACT等),終究應不應該擬定,該如何擬定,能起到什么樣的效果等等的問題已經被環保專家、職業專家爭辯了多時。一直到布告發布,都有一些專家甚至環保部門內部的辦理人員對此表明憂慮——由環保部門來認定“能夠支撐排污企業合格的技能”,并作為標準來推行,會不會是一種冒險?對環保部門自身而言,會不會逾越了能力及權限,成了在對各行各業應該選用什么樣的工藝道路進行控制;對企業而言,會不會被束縛四肢,只能選擇官方認定的技能?最為要害的是,如果企業應用了經“官方認證”能完成合格的技能,但實際運轉中又達不了標,那這個職責算誰的?環保部門在以排污許可證對企業進行辦理的時分,是不是經核實企業選用了指南上的“可行技能”,而且嚴格依照技能規范的要求辦理和運轉了,就能作為合格排放的證據,證明結尾監測的排放數據是有用的或許有誤的?可行技能跟排放標準之間終究是什么關系,作為技能它是推薦性的還是強制性的,它是為什么服務的,它在中國環保法規辦理體系中終究處于什么方位……這些都得講清楚了,不能混淆不清。不然,可能就會導致二者在實踐中變成‘兩張皮’,給辦理造成困惑。一個技能是否“可行”,不僅僅是用科學理論和實驗室數據來論證,更要害的是它是否具有經濟性和可操作性,是否能被企業履行到位,監管部門是否能有用監控。在現在缺少完整的職業數據做支撐的情況下,可行技能的擬定工作難以盡善盡美。即便是辦理基礎相對完善的火電職業,也有一些尚且存在爭議的技能道路。比如說,廢水的“零排放”等,在第一輪許可證的發證工作中已經成為了不少業內人士討論的話題。